检察院的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刑事检察:
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审查批捕、提起公诉,以及对刑事审判和刑罚执行活动进行监督。
民事检察:
对民事诉讼活动进行监督,确保民事判决、裁定公正,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合法。
行政检察:
对行政诉讼和行政行为进行监督,保障行政判决、裁定正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公益诉讼检察:
在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当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时,检察机关可以提起公益诉讼。
法律监督:
对所有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司法活动进行监督,维护法律权威,保证法律的正确适用和实施。
维护社会稳定:
通过打击犯罪、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
保护人民利益:
依法保护人民合法权益,特别是弱势群体的权益,并打击侵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目标是确保司法公正、维护法律权威、保护人民利益和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