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控制价下浮规定

时间:2025-03-10 22:35:34 手机游戏

招标控制价下浮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招标控制价的性质

招标控制价是投标人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价。

招标控制价必须保密,接受委托编制标底的中介机构不得参加受托编制标底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

下浮范围

招标控制价下浮的范围一般不超过工程总造价的3%至18%。

具体的下浮率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并需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下浮率的确定

工程造价计算所依据的具体定额和材料价格的确定方式会影响下浮率。

下浮率的具体百分率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十八条规定,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三条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

建议

在实际招标过程中,建议发包方和承包方充分沟通,明确工程造价计算依据和下浮率,并在合同中详细列明,以确保双方权益。同时,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投标过程的透明度和竞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