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印花税减免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减半征收印花税: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减半征收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
叠加优惠:
如果纳税人已经依法享受了其他相关税种的优惠政策,可以叠加享受减半征收印花税的优惠。
小型微利企业定义:
小型微利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优惠政策期限:
上述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免征证券交易印花税:
自2023年8月28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
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根据特定文件,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在一定时期内免征印花税。
其他减免情况:
例如,小规模纳税人的某些账簿可以按万分之五税率减半征收印花税,其他账簿可能免征印花税。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发布的政策整理而来,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更新或变化,建议纳税人咨询当地税务机关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