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条约的主要内容如下:
割让香港岛:
割让香港岛给英国。
赔款:
向英国赔偿2100万银元,其中包括赔偿鸦片烟价、商欠和军费。
开放通商口岸:
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允许英国商船贸易和英国人在通商口岸居住及设立领事馆。
协定关税:
中国同意与英国商定英商进出口货物的关税税率。
废除公行制度:
取消中国原有的公行贸易制度,允许英国商人直接与中国商人交易。
领事裁判权:
英国人在华犯罪,由英国领事根据英国法律进行审判。
片面最惠国待遇:
英国在华享有的权益,中国不得给予任何第三方。
片面修约权:
英国商船如遇中国法律不公,英国可要求重新修约。
这些条款严重破坏了中国的领土完整和关税主权,便利了英国对华的商品输出,并导致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