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法人是指依法成立,具备法人资格,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工会组织。根据中国法律,工会法人分为两种类型:
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
这些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从成立之日起即具备法人资格。
基层工会:
基层工会若符合《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可以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基层工会取得法人资格需要按照《基层工会法人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申请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证书或注销登记。
办理工会法人资格
新建工会:需要提交包括成立批复、选举结果报告、工会法人资格申请登记表等材料,并在成立之日起60日内申请登记。
变更登记:适用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事项的变更,应在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补换证书:适用于证书到期或丢失的情况,应在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补换领登记。
注销登记:适用于工会被撤销或单位终止等情况,应在撤销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
网上办证平台
基层工会可以通过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会法人网上办证平台进行法人证书的申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申领以及登记管理,实现“无纸化”和“不见面”的办证服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十七条规定了非营利法人的概念,包括社会团体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了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的法人资格,以及基层工会取得法人资格的条件。
结论
工会法人是依法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基层工会若满足条件,可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并通过网上办证平台进行相关的登记管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