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一制度体现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即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公有制经济不仅涵盖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和集体成分。同时,非公有制经济,如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等,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一制度的核心在于:
1. 公有制经济的主导地位: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的命脉并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
2. 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使之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3.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4. 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后富,逐步走向共同富裕。
5. 对外开放: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保证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这一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是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既保证了社会主义方向,又能够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活力,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