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宪法是其他法律的“母法”: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其他一切法律的制定依据和基础。其他法律如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依据,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宪法是最高行为准则:
宪法不仅是法律制定的依据,也是所有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组织的最高行为准则。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必须遵循宪法的规定,否则将被视为违宪,并受到相应的法律追究。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宪法不仅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和基本权利,还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
综上所述,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是“母法”与“子法”的关系,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其他法律制定的基础和依据,所有法律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