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减负三十条)是由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政策文件,旨在减轻中小学生的过重学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以下是减负三十条的主要内容: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严格依照课标教学,不得随意提高教学难度和加快教学进度,杜绝“非零起点”教学。
均衡编班配置师资,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
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高中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科学合理布置作业,作业难度水平不得超过课标要求,教师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
坚决控制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
采取等级评价方式,限制竞赛评优活动,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建立弹性离校制度,培养良好学习习惯,指导学生实践锻炼。
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管理
校外培训机构要依规登记诚信经营,严禁超标培训,严格教师聘用,严禁与升学挂钩,控制培训时间。
培训内容不得超出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家庭和社会责任
家长要根据孩子的兴趣爱好选择适合的培训,避免盲目攀比、跟风报班或请家教给孩子增加过重课外负担。
安排孩子每天进行户外锻炼,鼓励支持孩子参加各种形式体育活动,培养1—2项体育运动爱好。
引导孩子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个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个小时,高中阶段学生不少于8个小时。
政府责任
克服片面评价倾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严禁给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
不得将升学情况与考核、绩效和奖励挂钩。
2019年5月底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针对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生学业负担情况完成摸底分析,并制定详细减负实施方案,抓好组织实施。
监督与实施
各地要加强统一部署、统一行动,明确并强化政府、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家庭等各方责任。
推进育人方式改革,发展素质教育,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校外培训机构发展,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
2019年6月底前,省级实施方案要报教育部。
这些措施涵盖了学校教学、校外培训、家庭教育以及政府监管等多个方面,旨在通过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过重学业负担,促进其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