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的征税范围包括以下几种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指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有者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一定年限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转让:
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即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移给他人。
房屋买卖:
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售给他人的行为。
房屋赠与:
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赠与房屋应有书面合同并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
房屋交换:
指房屋所有权人之间相互交换房屋的行为。
其他行为:
包括以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作价投资、入股,或以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抵债等。
需要注意的是,某些特定情况下,如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以及以获奖方式取得房屋产权等,可以免征契税。
综上所述,契税的征税范围涵盖了不动产产权转移的多种情况,包括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出让、转让、买卖、赠与和交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