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生产必须管安全”是 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管理部门都必须在管理生产的同时,认真管好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并负全面责任。这一原则体现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并强调了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的责任。
具体来说,“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
全面责任原则 :政府经济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直接从事安全生产活动的企业单位的主要领导人,必须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有机整体原则:
生产工作和安全工作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要同时进行,决不能重生产轻安全。
法规执行原则:
在生产管理的同时,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和标准,制定本企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确保其执行。
三管三必须原则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对所属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制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指导和督促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各级政府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应当对相关业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和标准。
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必要的安全生产措施,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
这一原则通过明确各级领导和管理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覆盖和有效执行,从而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