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总承包模式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造价等向业主负责。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依法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分包企业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企业负责。
工程总承包的主要方式包括:
E+P+C模式(设计采购施工)
也被称为交钥匙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E+P+CM模式(设计采购与施工管理总承包)
承包商通过业主委托或招标而确定,对工程的设计、材料设备供应、施工管理进行全面的负责。EPCM承包商无需承担施工合同风险和经济风险,其经济风险被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D+B模式(设计+施工总承包)
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E-P模式(设计—采购总承包)
承包商负责工程项目的所有设计和采购工作,但不负责施工。
P-C模式(采购—施工总承包)
承包商负责工程项目的所有采购和施工工作,但不负责设计。
这些模式各有优缺点,适用于不同的工程需求和项目规模。选择合适的工程总承包模式可以提高工程效率、降低风险、优化造价,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建议:
建设单位在选择工程总承包模式时,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需求、规模、类型以及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考虑,选择最适合的模式。
总承包单位在实施工程总承包项目时,应建立健全的项目管理体系,确保各个阶段的高效衔接和整体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