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在项目筹建、建设期间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工作人员工资和工资性津贴、工资附加费、劳动保险基金、差旅交通费、办公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生产工人招募费、合同契约证费、工程招标费、工程质量监督费、临时设施费、竣工清理费等。
2. 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3. 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土地复垦及补偿费、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船税、印花税等。
4. 工程检测费、设备检验费、固定资产损失、器材处理亏损、设备盘亏及毁损、系统集成等信息工程的费用支出。
5. 其他与项目建设相关的支出,如施工管理类费用(施工组织技术费用、施工人员工资、施工总监报酬和调查报告等)和施工工程技术费用(施工人员的技术培训费用、施工勘测费用、工程材料采购管理费用、工程预算审核费用等)。
建设单位管理费的具体内容和范围可能会根据不同的法规和项目要求有所变化,但上述内容通常被包含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