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公共财政的特征主要包括:
公益性:
旨在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满足社会公众的共同需求。
强制性:
收入和支出的征收与分配通常具有法律强制性。
政府主导:
财政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主要由政府负责。
公共权力:
涉及对社会资源进行调配的公共权力行使。
社会公平:
追求社会公平和公正,通过税收和支出政策实现财富再分配。
长期性和稳定性:
确保财政平衡和可持续性,以支持长期经济和社会目标。
透明度和问责制:
财政行为和资源使用需向公众公开,接受监督。
西方公共财政的主要职能包括:
收入管理:
负责税收、非税收入以及其他政府收入的设计、征收和监管。
支出管理:
管理政府开支、公共投资和社会福利支出,制定和执行预算。
资源配置:
通过税收和支出政策对社会资源进行调配,实现收入再分配。
经济稳定:
通过财政手段影响总需求,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收入分配:
通过税收和转移支付等手段调整社会各阶层的收入水平。
市场失灵纠正:
弥补市场在资源配置、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失效,促进社会福利最大化。
这些特征和职能共同构成了西方公共财政体系的基础,旨在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促进市场经济体制的有效运行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