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成本法与变动成本法是两种不同的成本核算方法,它们在 成本构成和成本处理方式上存在明显的区别,同时也有一些联系。
成本构成
变动成本法:将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变动制造费用作为产品成本,而固定制造费用则视为期间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全部成本法:将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所有制造费用(包括固定制造费用和变动制造费用)都计入产品成本中。
成本处理方式
变动成本法:只将与生产量直接相关的成本计入产品成本,固定制造费用和间接费用不计入产品成本,而是作为期间费用或成本期间费用处理。
全部成本法:将所有与生产有关的成本都计入产品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和间接费用等,无论这些成本在生产过程中是否发生变化。
适用场景
变动成本法:适用于生产过程中固定制造费用占比较小的情况,如手工业、小规模生产等,因为这些情况下固定制造费用对产品成本的影响较小。
全部成本法:适用于生产过程中固定制造费用占比较大的情况,如大规模生产、机械化生产等,因为这些情况下固定制造费用对产品成本的影响较大。
优缺点
变动成本法:
优点:计算简单,易于理解和掌握;适用于生产量较小、产品种类较多的企业;能够更准确地反映产品成本的变化情况。
缺点:不考虑固定制造费用的影响,不能反映产品成本的全部情况;不适用于生产量较大、产品种类较少的企业;不能用于制定产品定价和决策。
全部成本法:
优点:能够全面反映产品成本的全部情况,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直接费用和固定制造费用;能够用于制定产品定价和决策;适用于生产量较大、产品种类较少的企业。
缺点:计算复杂,需要较高的成本会计技术;对于生产量较小、产品种类较多的企业,计算成本会比较困难;不能准确反映产品成本的变化情况。
总结:
全部成本法与变动成本法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将固定制造费用计入产品成本。变动成本法适用于固定制造费用占比较小的情况,计算简单且能准确反映产品成本变化;而全部成本法适用于固定制造费用占比较大的情况,能够全面反映产品成本,但计算较为复杂。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成本核算方法,以便更准确地计算产品成本和盈利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