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警察的警衔分为 五等十三级,具体等级如下:
一等
总警监
副总警监
二等
警监(一级、二级、三级)
三等
警督(一级、二级、三级)
四等
警司(一级、二级、三级)
五等
警员(一级、二级)
此外,对于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警衔前会冠以“专业技术”字样,具体等级为: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警督至一级警员
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职务等级编制警衔如下:
部级正职:总警监
部级副职:副总警监
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
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
科(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
科(局)级副职: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科员(警长)职:三级警督至三级警司
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这些警衔等级和职务编制旨在明确人民警察的职责和权限,便于管理和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