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局出具的。以下是申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
申请报告:
提交一份关于建设项目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申请报告。
营业执照:
提供一份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授权书:
如果由代理人申请,需提供一份授权委托书。
保证(承诺)书:
提供一份关于不拖欠工资的承诺书。
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审查通知书:
提供一份中标通知书或发承包审核通知书的复印件。
竣工验收意见书:
提供参建各方盖章的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员工花名册:
提供总承包施工单位、劳务分包施工单位与所有参建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以及劳务分包款项支付凭证(如果有分包的话)。
工资支付凭证:
提供项目所有员工工资支付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所有提交的材料必须齐全、准确,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负责人签字。在公示期满10日后,如果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工资行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局将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请确保按照上述流程和要求准备相应的材料,并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系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