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教育的对象是 全体公民。根据《国防教育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接受国防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这意味着,不分性别、民族、年龄、种族、信仰、职业、文化程度,所有公民都应当接受国防教育。
国防教育的目的是对全体公民传授与国防有关的思想、知识、技能,以防备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装颠覆,保卫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因此,不仅包括学生、军人、民兵等特定群体,还包括所有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国防教育的内容涵盖人文科学、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的诸多学科,形式包括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涉及军事训练、教育、宣传、艺术等多个领域。这种教育应当贯穿公民的一生,不断更新和发展,以适应国家国防形势和国防知识技能的变化。
综上所述,国防教育的对象是全体公民,旨在通过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提高整个国家的国防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