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职称的获取实行的是“考评结合”的制度。这意味着考生需要先通过全国统一的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试,获得成绩合格证明,然后还需在规定的期限内参加高级经济师评审,评审通过之后才能获得高级经济师职称。
考试:
高级经济师考试是全国统一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命题。
评审:
高级经济师评审由各地自行组织,通常需要提交论文著作、英语考试水平等材料。
有效期:
考试合格后获得的成绩合格证明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
结合使用: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考试和评审,两者缺一不可。
请根据您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和要求准备相应的材料和参加相应的考试与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