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是由财政部和应急部联合发布的,旨在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该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并已经于2022年11月21日印发。
总则
目的: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维护各方利益。
适用范围: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
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
提取标准:
新建企业和投产不足一年的企业以当年实际营业收入为提取依据,按月计提。
混业经营企业如能按业务类别分别核算的,则以各业务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标准分别提取;如不能分别核算的,则以全部业务收入为计提依据,按主营业务计提标准提取。
提取方式:企业应在成本中据实列支安全生产费用。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使用范围:
购置、购建、更新改造、检测检验、检定校准、运行维护安全防护和紧急避险设施、设备(不含“三同时”规定投入的安全设施、设备)。
购置、开发、推广应用、更新升级、运行维护安全生产信息系统、软件、网络安全、技术。
使用原则:
筹措有章:依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主体责任,足额提取。
支出有据: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据实开支符合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
管理有序:企业专项核算和归集安全生产费用,真实反映安全生产条件改善投入,不得挤占、挪用。
监督有效: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内外部监督机制,按规定开展信息披露和社会责任报告。
监督管理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费用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监督。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管理,确保企业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同时废止。
通过以上内容,可以看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规范,旨在通过科学管理和有效监督,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合理使用,从而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