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退票手续费的规定如下:
开车前8天(含)以上退票
不收取退票费。
开车前48小时以上至8天之间退票
变更到站或改签至距开车时间在8天以上的其他列车,且在距开车8天前办理退票手续的,收取车票票面价格的5%作为退票费。
开车前24小时以上至48小时之间退票
收取车票票面价格的10%作为退票费。
开车前24小时以内退票
需要扣20%退票费。
注意事项:
退票费最低按2元计收。
在开车前48小时至8天期间内,改签或变更到站至距开车8天以上的其他列车,又在距开车8天前退票的,仍核收5%的退票费。
办理车票改签或“变更到站”时,新车票票价低于原车票的,退还差额,对差额部分核收退票费并执行现行退票费标准。
建议:
尽量提前退票以避免支付较高的手续费。
如果需要改签或变更到站,尽量提前办理,以减少退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