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民政部优抚标准如下:
伤残人员、残疾抚恤金标准、城镇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生活补助标准
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0%。
农村三属定期抚恤金
与城镇三属实行统一标准。
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
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
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标准
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480元。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
由现行每人每月410元提高至450元。
参战参试人员生活补助标准
由现行每人每月460元提高至500元。
农村籍老义务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增加补助
5元。
这些标准的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建议:
这些优抚标准的提高体现了国家对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关心和重视,建议各地民政部门认真执行相关政策,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