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是指 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这一制度旨在加强党内民主与监督,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它体现了民主集中制原则,要求各级领导班子在涉及重大事项时,必须通过集体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不允许用其他形式取代党委及其常委会(或党组)的领导。
具体而言,“三重一大”包括以下内容:
重大事项决策:
包括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企业发展战略、破产、改制、兼并重组、资产调整、产权转让、对外投资、利益调配、机构调整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企业党的建设和安全稳定的重大决策,以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重要干部任免:
涉及企业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的职务调整事项,包括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和下属企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聘用、解除聘用和后备人选的确定,向控股和参股企业委派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重要项目安排:
指对企业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以及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
大额资金使用:
涉及企业大额资金的使用和运作,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和决策。
“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有助于确保企业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从而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反腐倡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