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落实项目监理机构中进度控制部门的人员,具体控制任务和管理职责分工。
进行项目分解,如按项目结构分、按项目进展阶段分、按合同结构分,并建立编码体系。
确定进度协调工作制度,包括协调会议举行的时间、协调会议的参加人员等。
对影响进度目标实现的干扰和风险因素进行分析。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配备相应管理人员并明确岗位职责分工。
完善沟通机制和工作流程,促进各参建单位、各职能部门间协同工作。
强化动态控制中的激励,调动和发挥员工实现项目目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建立施工项目目标控制工作考评机制,通过绩效考核实现持续改进。
落实各层次的控制人员、具体任务和工作责任。
建立进度控制的组织系统,确定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协调会议、集体决策等进度控制工作制度。
监测计划的执行情况,分析与控制计划执行情况。
这些措施旨在确保项目能够按照预定的进度计划顺利进行,同时识别和管理可能影响项目进度的各种干扰和风险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