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证是审计中获取外部证据的一种重要方法,主要有两种方式:
积极式函证
要求被询证者无论信息是否正确,都必须回函确认询证函中列示的信息。
通常在询证函中列明账户余额或其他信息,要求被询证者确认其正确性。
优点是能够提供较为可靠的审计证据,缺点是可能存在被询证者不验证信息就回函的风险。
消极式函证
仅在被询证者不同意询证函中列示的信息时才要求回函。
优点是成本较低,缺点是未收到回函并不能明确表明被询证者已核实信息,可能存在审计证据不够可靠的风险。
选择适当的函证方式应根据具体情况和审计目标进行判断。有时,结合使用两种方式可以互补其优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