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交易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交易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法定公众假期除外)。
交易原则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报价单位
以张(面值100元)为报价单位,即“每百元面值的价格”。
委托买卖单位
以手为交易单位,1手等于10张债券。
价格最小变化档位
债券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
涨跌幅限制
一般不设涨跌幅限制。
申报上限
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低于1万手(含1万手)。
交易方式
T+0交易,即当天买入的债券可以当天卖出。
交易费用
需要收取成交金额的0.02%,最少为1元。
清算方式
一般为T+1清算,即次日资金到账。
交易单位限制
每次交易的最小数量是1手,以人民币1000元面额为1手(10张),以1手或其整数倍进行申报。
大宗交易
特定条件下,如私募债、ABS等,可能实行T+0清算,即实时逐笔全额结算(RTGS)。
净价交易
公司债券实行净价交易,全价交收。
可转债交易
交易单位通常为1手,即10张债券。
首日涨跌幅限制为-43.3%至57.3%,次日起实行20%的涨跌幅限制。
可转债实施T+0交易,可以当天购买,当天卖出。
请注意,以上规则可能因交易所和债券类型(如公司债、国债、可转债等)而有所不同。在进行债券交易前,建议详细了解所在交易所的具体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