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行政区划主要包括“两京十三布政使司”以及一些特殊行政区划。具体如下:
两京
北直隶:大致包括今天的河北省、北京市、天津市以及河南省、山东省的小部分地区。
南直隶:大致包括今天的江苏省、安徽省以及上海市。
十三布政使司
陕西:包括今天的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及青海省的西宁市。
山西:包括今天的山西省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南部。
山东:包括今天的山东省以及辽宁省。
河南:包括今天的河南省。
浙江:包括今天的浙江省。
江西:包括今天的江西省。
湖广:包括今天的湖北省、湖南省。
四川:包括今天的四川省。
广东:包括今天的广东省。
福建:包括今天的福建省。
广西:包括今天的广西壮族自治区。
贵州:包括今天的贵州省。
云南:包括今天的云南省。
特殊行政区划
羁縻卫所:设置于边疆非主体民族地区,以当地首领为都督、都指挥、指挥、千百户、镇抚等官,赐给敕书印记,辖都司卫所,掌当地军民政事。例如,青藏地区设有乌思藏都司、朵甘都司。
都司:相当于现在的军区,全国设置16都司,包括辽东都司、山西行都司、陕西行都司等。
行都司:辅助都司,只在陕西、山西、湖广、福建、四川五省设置。
留守司:在陪都设置的官署。
其他行政区划
府:明朝共有140府。
州:共有193州。
县:共有1138县。
卫:共有493卫。
所:共有359所。
这些行政区划构成了明朝的行政体系,其范围覆盖了中国大部分地区,并在边疆地区设置了特殊的羁縻卫所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