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保险费取费标准文件如下:
住宅楼、综合性大楼、商场、旅馆、医院、学校等民用建筑
取费标准一般占建筑工程费的2‰—4‰。
工业厂房、仓库、道路、码头、水坝、隧道、桥梁、管道等其他建筑
取费标准一般占建筑工程费的3‰—6‰。
农业、工业、机械、电子、电器、纺织、矿山、石油、化学及钢铁工业、钢结构桥梁等安装工程
取费标准占建筑工程费的3‰—6‰。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费率通常由以下5个分项费率组成
建筑工程所有人提供的物料及项目、安装工程项目、场地清理费、工地内现存的建筑物、所有人或承包人在工地的其他财产等为一个总的费率,规定整个工期一次性费率。
建筑用机器、装置及设备为单独的年度费率。
第三者责任费率。
保证性费率。
各种附加保障增收费率或保费。
这些标准文件为工程保险费的计算提供了明确的依据,适用于不同类型的工程项目。建议在实际应用中,根据具体工程的特点和需求,进一步细化保险费率和相关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