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最新规定

时间:2025-03-10 00:50:19 手机游戏

截至2024年,关于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如下:

工程建设项目

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

勘察设计项目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数额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采购单位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1%。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足额存入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并依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需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等缴纳方式,不直接收取现金、个人存折。

投标保证金的运用

开标前,中心根据银行部门提供的《资金到位明细单》等予以核对,确认无误后出具保证金到账证明。

投标保证金未到位或者未足额提交等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情况,将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非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5日内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

其他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书》后5日内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

中标人依签订的《合同书》或提交履约担保并缴纳交易服务费后,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招标人责任

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并在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或撤销投标文件时,按规定退还保证金。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并保护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建议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退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