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同条件送检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送检时间
同条件试块送检的时间应在混凝土浇筑后的14天至60天内进行。具体天数可能会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有所调整。
温度累计
同条件试块的平均温度累加值需要达到600℃天(零度以下不累计),才可以送检。
送检条件
同条件养护试块应与所取构件放在一起,保持相同的温度和养护条件。
试块报告应注明具体部位和600℃天的累计温度。
取样数量
砼抗压试块: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少于1次;每一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砼不足100盘时不少于1次;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³不少于1次;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少于1次。
砼抗渗试块:对有抗渗要求的结构,其试件应在浇注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试件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报告与记录
同条件试块报告应单独统计,不要与标准试块一起评定。报告应附测温记录,并注明具体部位。
其他要求
同条件试块的数量应根据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3组,且不应少于10组。基础、主体分部分开统计。
这些规范旨在确保混凝土试块在实际施工条件下的性能能够准确反映,从而更可靠地评估结构的承载能力。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严格按照这些规范进行,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