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福利费应计入 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科目。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计提福利费用
在会计期末(如月末、季末、年末),企业需要根据确定的福利费用类型和金额进行计提。
计提时,应借记相关费用科目(如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等),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科目。
发放福利费用
货币性福利:如果福利以货币形式发放(如现金补贴),企业应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
非货币性福利:如果福利以非货币形式发放(如购物卡、礼品等),企业需要先购买这些福利物品,并借记“其他应收款——购物卡/礼品”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在发放时,再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购物卡/礼品”等科目。
对于实物福利(如发放礼品),需要将实物的价值转化为货币价值后进行核算,借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支付购买实物福利的款项),同时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
会计科目的调整
在会计处理上,取消了原来的“应付福利费”一级科目,增设“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科目核算职工福利费,发生的福利费按照计算对象列入相关成本、费用科目。
应付福利费属于负债类科目,应付福利费也就是职工福利基金,属于企业根据工资总额提取的用于企业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来源,根据现行规定,职工福利费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4%提取。
综上所述,应付福利费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科目,并根据具体的发放方式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