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时间:2025-03-09 23:32:24 手机游戏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卫生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使用原则

食品添加剂使用时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

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

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在达到预期效果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使用量。

使用范围

在下列情况下可使用食品添加剂:

保持或提高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作为某些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必要配料或成分。

提高食品的质量和稳定性,改进其感官特性。

便于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或者贮藏。

质量标准

按照本标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相应的质量规格要求。

带入原则

食品配料中该添加剂的用量不应超过允许的最大使用量。

应在正常生产工艺条件下使用这些配料,并且食品中该添加剂的含量不应超过由配料带入的水平。

由配料带入食品中的该添加剂的含量应明显低于直接将其添加到该食品中通常所需要的水平。

特定添加剂的限制

某些添加剂如亚硝酸钠、糖精钠等被禁止加入食物中。

新版标准删除了落葵红、密蒙黄、酸枣色、2,4-二氯苯氧乙酸、海萝胶、偶氮甲酰胺等添加剂的使用规定。

罐头产品中不得再使用防腐剂,如ε-聚赖氨酸盐酸盐、乳酸链球菌素、山梨酸及其钾盐、稳定态二氧化氯等。

食醋中不得使用冰乙酸,果蔬汁(浆)中不得使用纳他霉素,蒸馏酒中不得使用β-胡萝卜素和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等。

防腐剂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的使用被严格限制,在多种食品中被禁止使用,腌渍蔬菜中的最大使用量由1.0g/kg调整为0.3g/kg。

标签标识

食品用香料、食品用香精的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的规定。

实施时间

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将于2025年2月8日实施,企业需对照检查并及时调整产品配方、生产工艺以及包装标识等。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食品添加剂的安全使用,保护消费者健康,并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的行为。食品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这些标准进行操作,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