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处理规定因各公司或单位而异,但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迟到或早退
迟到30分钟以内算迟到。
迟到30分钟以上4小时以下记旷工半天。
迟到4小时以上记旷工一天。
早退亦按上述标准执行。
连续旷工
连续旷工3天,或半年累计旷工5天,或全年累计旷工10天以上的,予以违纪解除。
擅自离岗
多次擅自离岗,按旷工1天计。
擅自离岗并超过一定时间(如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或1天计。
病假泡岗
员工泡病假被按旷工处理。
纪律处分
旷工可能导致除名或纪律处分,具体处分方式可能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降级、撤职、开除等。
工资与奖金
旷工期内除基本工资外,其他如校内津贴、年终奖等可能按比例扣除。
旷工的认定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视为旷工。
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上班者,视为旷工。
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安排,逾期不到工作岗位报到者,视为旷工。
未经批准自行决定补休不上班者,视为旷工。
建议员工应严格遵守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并严格按照请假制度履行请假手续,以避免因旷工而面临不必要的纪律处分和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