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残疾证持有者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税收减免
可以免收各种税。
残疾人个人从事加工、修理、修配和其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独立从事生产、商业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0元以下的,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月销售额达不到2000元的,凭残疾证件和县级以上残联证明,经国税部门核准后,免征增值税。
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
国家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将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特别对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提供单人户保障。
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提供生活补贴,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群体。
社会保险优惠
残疾人家庭安装电话、有线电视专用线、水表、煤气等,安装单位凭其残疾证件减免30%的初装费、安装费、煤气管网建设集资费。
贫困和重度残疾人参加社会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予以资助。
交通便利
可以免费乘坐公交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优先购买飞机票的资格。
搭乘火车、飞机,优先购票和搭乘;市内公共汽车免费;其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免费携带。
就业和教育优惠
国家和社会提供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享有平等就业机会和职业培训。
享有接受教育的机会,包括特殊教育和职业教育。
其他优惠
残疾人家庭安装电话、有线电视专用线、水表、煤气等,安装单位凭其残疾证件减免30%的初装费、安装费、煤气管网建设集资费。
残疾人个人从事加工、修理、修配和其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独立从事生产、商业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0元以下的,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月销售额达不到2000元的,凭残疾证件和县级以上残联证明,经国税部门核准后,免征增值税。
残疾人凭残疾证件就医,乡(镇)卫生院免收挂号费。持县级以上残联证明的贫困、特困残疾人就医,县级以上医院减免10%的床位费、护理费和20%手术费,并实行挂号、交费、化验、取药优先。
这些优惠政策旨在保障二级残疾证持有者的基本生活需求,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参与度。具体的优惠政策和补贴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残联或相关部门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