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针对小微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 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同样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小型微利企业的定义包括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需满足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条件。
4. 该优惠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有效。
5.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用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均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以上信息根据您提供的日期,以最新的发布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