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缴纳

时间:2025-03-09 19:04:51 手机游戏

党费缴纳是共产党员的基本义务,具体缴纳标准如下: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

月税后收入在3000元(含3000元)以下,交纳月工资的0.5%;

月税后收入在3000-5000元(含5000元),交纳月工资的1%;

月税后收入在5000-10000元(含10000元),交纳月工资的1.5%;

月税后收入在10000元以上,交纳月工资的2%。

农民党员

每月交纳党费0.2-1元。

学生党员、下岗失业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

每月交纳党费0.2元。

预备党员

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其他特殊情况

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

党员应主动按月交纳党费。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一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到位交纳或者补缴党费。补交党费时间一般得不超过6个月。

党费缴纳方式

党员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现金交纳等方式缴纳党费。一些党组织还提供了线上缴纳党费的服务,如通过农行掌上银行、个人网银等。

党费管理

党组织应每月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当月党费,并每年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建议党员按时、足额缴纳党费,以体现对党的忠诚和对党的事业的关心。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与党组织沟通,按照规定办理党费补缴或委托交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