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基数是指党员每月交纳党费的计算基础,具体规定如下: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包括:
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津贴补贴。
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
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
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到1元。
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收入较少、不稳定的党员,每月党费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0.5%计算。
党费计算基数不包括以下项目:
个人所得税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含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
职业年金、企业年金
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补贴、通讯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取暖费、防暑降温费、物业费等改革性补贴
针对少数地区、部分单位、特殊岗位、部分人员发放的津贴补贴
企业人员党员不定期、非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
实行年薪制人员党员的非当月实际领取薪酬收入
科研人员党员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取得的奖励和报酬
建议:
党员应准确计算自己的党费基数,并按规定比例及时交纳党费。
对于有特殊情况或困难的党员,可以向党支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