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一般由6位或9位数字组成,用于表示中国各级行政区划。代码的构成和含义如下:
前两位:
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第三、四位:
表示市(地区、自治州、盟)。
第五、六位:
表示县(市辖区、县级市)。
第七至九位:
表示乡、镇(街道办事处)。
具体行政区划代码如下:
北京市:110000
天津市:120000
河北省:130000
山西省:140000
内蒙古自治区:150000
辽宁省:210000
吉林省:220000
黑龙江省:230000
上海市:310000
江苏省:320000
浙江省:330000
安徽省:340000
福建省:350000
江西省:360000
山东省:370000
河南省:410000
湖北省:420000
湖南省:430000
广东省:440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450000
海南省:460000
重庆市:500000
四川省:510000
贵州省:520000
云南省:530000
西藏自治区:540000
陕西省:610000
甘肃省:620000
青海省:630000
宁夏回族自治区:6400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650000
香港特别行政区:810000
澳门特别行政区:820000
台湾省:830000
这些代码有助于国家行政机关识别行政区划,便于进行行政管理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