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第三条规定,我国目前实行的每周标准工时是 每周工作40小时,每天工作8小时。
尽管《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是“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但这一规定在实际执行中已经被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所取代。仲裁委和法院在处理相关案件时,也普遍以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为依据。
因此,可以明确地说,目前我国的标准工时制度是每周工作40小时。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第三条规定,我国目前实行的每周标准工时是 每周工作40小时,每天工作8小时。
尽管《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是“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但这一规定在实际执行中已经被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所取代。仲裁委和法院在处理相关案件时,也普遍以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为依据。
因此,可以明确地说,目前我国的标准工时制度是每周工作40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