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条件如下:
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中专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
博士学历,专业技术工作在职在岗满6个月。
硕士学历+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双学士学位+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大学本科+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大学专科+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
具备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
具备博士学历,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以上,部分专业需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工作满2年及以上。
评审材料
继续教育学时证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职称专业论文材料:1篇或以上专业论文+1篇技术报告。
职称工作业绩材料:一般参与主持的3-5份业绩材料。
其他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明、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等。
评审流程
1. 提交规定的材料。
2. 单位推荐。
3. 评前公示。
4. 各级职称主管部门审核。
5. 专业评审(破格面试)。
6. 公示。
7. 省人社厅/市人社局行文批复。
职称证书查询
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查询。
申报范围
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中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自由职业者。
报考条件
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专业技术工作,能够运用新理念和新技术提高工作水平。
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关系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符合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发布的政策整理得出,具体条件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官方最新发布的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