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的内容主要涵盖以下三个方面:
职业素养:
这部分主要测查考生的政治素质、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
政治素质:包括政治立场与忠诚度、政治敏锐性与鉴别力。
职业道德和纪律要求:包括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人民警察职业道德、人民警察职业纪律。
基础知识:
主要测查考生应当掌握的有关法律和公安基础知识,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及执法依据,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职能、职权与组织管理,根本原则、路线、方针、政策及公安历史沿革、公安队伍建设、公安执法监督等。
法律基础知识及执法依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基础知识、民法基础知识、人民警察法基础知识、行政执法基础知识、刑事执法基础知识。
公安基础知识:包括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职能、职权与组织管理,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方针、政策及公安历史沿革,公安队伍建设,公安执法监督。
基本能力:
主要测查考生在有关执法勤务活动中,正确有效观察、判断、分析案(事)件,严格依法执法,有效协调,妥善处置的能力。包含群众工作能力、信息工作能力、实务工作能力、应急处理能力等。
群众工作能力:包括宣传教育、沟通协调、组织动员、服务群众。
行政管理能力:包括调查研究、纠纷化解、风险识别。
这些内容旨在全面评估考生是否具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所需的基本素质与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