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务处组织架构

时间:2025-03-09 17:03:22 手机游戏

香港警务处的组织架构主要分为以下几个层级:

警务处

警务处处长:香港警察的最高指挥机构,负责整个警队的运行和管理。

警务处副处长(行动):协助警务处处长处理行动处的事务。

警务处副处长(管理):协助警务处处长处理管理事务。

行动处处长:负责行动处的整体工作。

支援部部长:负责支援部的整体工作。

公共关系部:负责公共关系及媒体联络工作。

交通总部:负责交通管理和执法。

警察总区

港岛总区

西九龙总区

东九龙总区

新界北总区

新界南总区

水警总区

每个总区由一名助理处长担任指挥官,负责辖区内的前线警务工作。

警区

全港共划分为23个警区,每个警区由一名总警司主管,负责具体区域的警务工作。

分区

警区下设多个分区,每个分区由一名警司负责,是负责具体案件调查的基本单位。

主要部门及其职责

行动处

行动部:包括行动科、反恐怖活动及内部保安组、重点及搜查组(包括警察搜查队)、爆炸品处理组等。

支援部:包括支援科、策划行动课、总务课、运输课、警队资料及公开资料统筹组、警察牌照课等。

公共关系部:包括社区关系科、新闻及宣传科。

交通总部:包括交通管理科、中央交通违例检控科、行政科等。

刑事及保安处

刑事部:包括总部科、刑事支援科、商业罪案调查科、刑事情报科、刑事纪录科、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财富情报及调查科、军械法证科、鉴证科、毒品调查科、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等。

保安部:负责保护显要人物、防范及对付恐怖活动,以及统筹保安工作。

政务部

人事及总务科:负责管理警队文职人员,包括品行及纪律、训练、聘任、表现管理及服务条件。

编制及文职人员关系科:负责处理开设和删除常额及编外职位的事宜,并按工作需要短暂安排职位重行调配。

财务部

财务科:负责提供各种必需的支援服务,控制总开支,并向各管理阶层提供相关、准确而快捷的财务资料。

内部核数科:负责就属于警队工作范围的活动进行独立评估,并查核警队各单位的帐目。

物料统筹科:负责采购、供应、储存和分配制服、装备、设备、枪械、弹药、文具、办公室设备、通讯设备和家俱等。

策划及发展部

负责警队物业的规划策略,并透过监察本港的基建发展、人口增长及警队的行动需要,策划发展警队现有或未来的建筑物和设施。

这种层级分明的结构确保了警队在面对各种突发状况时能够迅速决策、高效指挥,维护香港的社会稳定和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