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不实行强制兵役。虽然中国存在兵役法,但服兵役是基于自愿原则,而不是强制性的。中国实行的是义务兵和士官相结合的兵役制度,义务兵服役期限为2年。农村义务兵服役期间,其家属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不低于当地人均生活水平的优待,并保留其入伍前的耕地、山场等生产资料;城镇义务兵服役期间给予适当的优待,退伍后由政府安排工作,凡自谋职业的,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并给予政策上优惠。
这种兵役制度有助于减少因强制服役产生的家庭分离等社会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也有利于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通过自愿报名和选拔入伍的方式,可以更有效地控制军队规模,提高军队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