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乡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以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依法代表成员集体行使所有权,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区域性经济组织。
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包括经济联合总社、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和股份合作经济联合总社、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股份合作经济社等。
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主要包括传统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农业生产队,以及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衍生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的经济组织。
原人民公社组织演变过来的组织
包括乡镇(街)集体经济经营实体(如公司、联合社等)、村经济合作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自然村组经济实体等。
新型联合组织
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农场(庄)、其他合伙农村企业等。
这些组织在提升农村经济组织化程度和农民收入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并且具有独特的政治性质和法律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