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具体如下:
子女教育
扣除范围: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扣除标准: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
继续教育
扣除范围:纳税人本人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或者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
扣除标准: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最长扣除时间48个月。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3600元。
大病医疗
扣除范围: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的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
扣除标准:每年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
扣除范围: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扣除标准:每月1000元,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住房租金
扣除范围:纳税人本人租赁住房产生的租金支出。
扣除标准:
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每月1500元。
其他城市:根据人口规模,每月800元至1500元不等。
赡养老人
扣除范围: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扣除标准:
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
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不超过1000元。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发布的税法规定整理得出,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更新,请以官方最新发布的税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