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保期和保修期的主要区别包括:
期限不同
质保期通常为6至24个月,而保修期限则为2至5年。
起算时间不同
质保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不同
质保期的约定较为灵活,可以由当事人自主约定,但不得超过24个月。
保修期限则由法律直接规定,对于房屋建筑工程有最低保修期限的要求。
与质量保证金的关联不同
质保期是发包人预留及返还质量保证金的期限。
保修期与质量保证金无关。
期满的效力不同
质保期结束后,如果产品依然合格可用,可以继续追溯质量责任。
保修期结束后,承包单位对所完成工程的保修义务终止。
质保期和保修期都是对产品质量或服务期限的承诺,但质保期更侧重于质量保证金的财务安排,而保修期则侧重于承包方对工程的保修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