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赔偿流程通常如下:
保险公司赔偿
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
超出交强险部分
如果事故损失超出了交强险的赔偿限额,那么超出部分的赔偿将根据事故责任来确定。
对于机动车之间的事故,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则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之间的事故,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没有过错,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有过错,则根据过错程度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则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赔偿项目
赔偿通常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
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通常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来确定。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
法院诉讼
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或者对复核结果不满意,可以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进行举证,由法院结合证据进行判断。
精神损害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或死亡的,赔偿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但提起刑事附带民事的,不能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请注意,具体的赔偿比例和责任认定可能因地区而异,需要参照当地的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