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时间:2025-03-09 04:47:44 手机游戏

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如下:

职称层级

正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

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

一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

二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十二级。

三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适用范围

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

少年宫(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教育教学研究、电化教育机构等服务机构。

各类民办中小学和社会力量创办的中小学参照执行。

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享有申报职称的同等待遇。

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

对县(市、区)以下基层(含甘南州、临夏州属单位)中小学实行高级职称单独评审。

评价的职称在全省县以下基层范围有效。

鼓励基层作出突出贡献人才按本条件标准申报评审全省范围有效职称,但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全省范围有效和全省县以下基层(艰苦单位)范围有效职称。

这些条件标准旨在全面评价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贡献,确保职称评审的公平性和科学性。建议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并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