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的标准规定如下:
固定资产入账标准
对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固定资产,若其价值不超过500万元,企业可以选择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对于价值超过500万元的固定资产,具体规定如下:
中小微企业在上述期间购置的设备器具,若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可按一定比例一次性税前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其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
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固定资产分类
根据《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标准》(GBT 14885-2010),固定资产分为以下6类: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通用设备
专用设备
文物和陈列品
图书、档案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固定资产折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业务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的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三条对固定资产的定义强调了其使用时间超过1年、单位价值较高,但没有给出具体的价值判断标准。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项目包括内容
固定资产项目通常包括固定资产原价、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净值三项,但不包括土地。
请注意,以上信息基于提供的参考信息,具体规定可能会随着政策更新而变化。建议查阅最新的官方文件或咨询专业会计师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