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主要依据合同履行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以下是履约保证金退还的相关信息:
一般情况下: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应当退还。如果给付履约保证金的一方按照合约要求履行了义务,那么履约保证金应当退还。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可能无权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
竣工验收合格后:
通常情况下,履约保证金会在项目竣工验收达标之后予以退还。退还时间一般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的28个工作日内,但具体时间可能因合同条款而异。
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
除了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外,合同还可能约定其他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情形,如合同提前终止、双方协商一致等。在这些情况下,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时间应依据合同条款的约定执行。
保养或维修保证金:
如果单位要求有保养或维修保证金部分,那么退还的时间应该在办理完保养或维修保证金后。
法律依据: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
法院判例:
在某法院的判例中,如果丙公司已按约定完成案涉物资供货及安装,甲公司应退还丙公司交付的履约保证金。质保期届满且无扣减质保金的情况,质保金应由乙公司支付。
综上所述,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主要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具体情况可能因合同条款和实际履行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条件和时间,以便在合同履行完毕后顺利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