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保金最新规定2020年5%

时间:2025-03-08 18:34:02 手机游戏

截至2020年,工程质保金的规定有所调整。根据最新的规定,工程质保金的预留比例已经由原来的5%降至 3%

具体规定如下:

1. 发包人需要按照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2. 如果双方约定承包人可以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保函金额也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3.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如果已经缴纳了履约保证金,发包人不得再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也不得再预留保证金。

这些调整旨在减轻施工企业的资金压力,降低其现金流动压力,从而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尽管如此,对于一些新型或风险较大的项目,发包人可能仍会预留较大比例的工程质保金,作为其项目的风险控制措施。